6月7日福建有伦农业科技公司总经理陈能文受国家农业部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邀请,专程到北京汇报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数字平台建设情况和福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数字化管理项目建设成果,中心张梦飞处长及其他领导和相关软件专家出席专题汇报。陈能文总经理重点介绍名特优新农产品数字平台的模块架构和一平台、两数据、三终端、四体系、五工程的设计理念,平台在推动农产品绿色发展,标准建设,全程管控,数字赋能,品牌运营,优质优价方面的业务流程,实现农产品全产业链数字化监管的总体目标。

引言2022年9月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新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将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的全过程监管。那么什么是食用农产品呢?食品企业在制作和审核此类标签时有什么注意事项呢?现在就给大家分享下我个人的经验之谈,希望对大家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说说的亲身经历吧,刚毕业作为一个菜鸟进入食品行业的时候,公司因为经营的生干大豆(以下简称大豆)标签标注了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在某地被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下架并罚款,但是当时所在公司也是合法从属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取得生产许可证的而且副页明细也是明确标注了大豆的,结果一个质量部忙的不可开交,一边派人出差去某地监管部门沟通,一边找发证机关协调解决问题。

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办法》和《农业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机构审查认可细则》的要求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机构审查认可和国家计量认证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1.总则1.1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规范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评审活动,依据《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和《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制定本准则。
1.3本准则所称的食品检验机构,是指依法设立或者经批准,从事食品检验活动并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数据和结果的检验机构。1.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本准则对食品检验机构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实施评价,对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本准则要求的食品检验机构颁发资质认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