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按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核心标准的要求及网络安全建设要求,对网络安全建设流程、安全评估和测评、物理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设备和计算安全、应用和数据安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运维管理、云计算安全、移动互联网安全、工业控制系统安全等方面提出解决方案,并紧密结合工程实际,通过具体项目案例,介绍了网安全规划设计方案,为网络安全建设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了清晰的思路和可操作的方法。

法律客观:一、网络安全法对象是谁?《网络安全法》第二条开宗明义,将其适用范围确定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运营、维护和使用网络”。《网络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项将“网络”定义为“由计算机或者其他信息终端及相关设备组成的按照一定的规则和程序对信息进行收集、存储、传输、交换、处理的系统”,可见网络必须以一定的物理形式存在。

换言之,如果一个主体完全在中国境外、利用位于境外的网络设施在线提供服务,即使由于互联网的互联互通性使得在我国境内也可获取该等服务,《网络安全法》的前述定义似乎并不规范该等主体的行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安全法》对该类主体的行为可能在中国境内造成的影响完全放任不管。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安全法》的适用对象并无内外商之别,只要是在我国境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不论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都同等受制于《网络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工信部:加强车联网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车家资讯】近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要求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动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行业标准健康发展。以下是通知全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落实《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和《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产业行动计划》,引导基础电信企业、车联网运营商、智能联网汽车厂商加强车联网(智能联网汽车)网络安全管理,加快提升网络安全保障能力,推进车联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