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期间,兰州公安七里河分局全面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重点预防烟花爆竹引发各类安全事故,切实维护春节期间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安宁祥和的春节。按照分局关于加强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安全燃放工作的有关要求,分局反恐特警大队、晏家坪派出所进一步强化检查及管理措施,于近日联合查处1起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查扣烟花爆竹16箱。
经询问调查,违法行为人王某、陈某如实陈述了其在无运输危险物品资质及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违法事实。目前,上述两名违法行为人因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被分局依法处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其所运输的烟花爆竹已被依法查扣没收。
1、淮南今年可以放烟花爆竹吗法律分析:不能,2月1日,省大气办印发《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2022年除夕烟花爆竹燃放情况的紧急通知》,指出淮南市烟花爆竹禁放政策执行力度较往年有所弱化。淮南市1月31日17时空气质量为轻度污染,20时转为重度污染,22时转为严重污染,重度及严重污染过程持续8小时,PM2.5小时浓度最高达到286微克/立方米。
现就继续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工作通知如下:(一)各县区人民政府是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在禁放区域及城市周边等重点区域,要将禁放规定传达到乡镇、村,街道、社区,充分利用现有的网格化管理体系,确保烟花爆竹禁放措施落实到位。(二)市直相关部门应密切联动。禁放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实施,城管、市场、应急、交通、城建等各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责,主动作为。
2、驻马店烟花爆竹禁放政策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就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一、禁放范围。驻马店市中心城区四个区,即驿城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全域、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放范围内的区人民政府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网格化管理,开展禁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及个人遵守本通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公安、应急管理、市场监管部门。